为促进学生宿舍文明建设,增强学生自我约束、自我监督、自我管理的意识,营造文明、安全、整洁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,促进大学生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,制定学生宿舍免检寝室实施细则。
一、免检寝室评选条件
1.寝室成员自觉遵守《大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》,遵守校规校纪及有关寝室公约。
2.寝室环境整洁、舒适,寝室卫生检查达标率上学年为百分之百。
3.寝室氛围健康向上,遵守作息时间,具有良好的卫生、生活习惯,爱护公共财物。
4.寝室无违纪违规、无拖欠住宿费现象。
5.寝室各成员积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,参加宿舍公益劳动以及宿舍管理中
心组织的各项活动。寝室长能及时报告寝室异常情况和夜不归寝、晚归的人员。
二、免检寝室申报程序
每年10月以寝室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交带楼老师申报,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、公示并通告学生所在学院。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网页下载申请表格,申请截止日期每年10月31日。
三、免检寝室管理
1.免检寝室实行挂牌制,连续二年获免检寝室将颁发荣誉证书。
2.免检寝室挂牌后由各带楼老师负责监督抽查,其他同学监督,如发现不符合免检寝室标准的,可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举报。
3.免检寝室不例行卫生纪律检查,只进行抽查。
4.免检寝室成员中有任何一种下列行为将取消该寝室的免检寝室称号:
(1)违反校纪校规,受校级通报或警告以上处分一人次以上(含一人次)者。
(2)违反宿舍管理条例,一人次以上(含一人次)者。
(3)在卫生抽查中一次不达标者。
(4)无正当理由夜间晚归一人次以上(含一人次)者。
(5)破坏宿舍内公共设施一人次以上(含一人次)者。
学生宿舍管理中心
2014年10月
附件:免检寝室申请表